四川瀘州5·29天然氣爆炸:13名責任人被問責
四川瀘州5·29天然氣爆炸:13名責任人被問責004 年 5 月 29 日 19 時 45 分,四川省瀘州市納溪區炳靈路 15 號居民樓突發天然氣管道爆炸事故,這場災難猶如一道晴天霹靂,瞬間打破了夜晚的寧靜,造成了極為嚴重的后果,共導致 5 人不幸遇難,35 人受傷,直接經濟損失接近 200 萬元。
事故發生后,瀘州市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迅速響應,第一時間趕赴現場,有條不紊地組織搶險救援工作。瀘州市納溪區委、區政府高度重視,即刻成立事故處理領導組,下設多個專項工作小組,全面展開后續工作。各小組分工明確,有的負責妥善處置死者尸體,給予逝者最后的尊嚴;有的著重安撫家屬情緒,為悲痛中的家屬提供心理支持與關懷;有的全力疏散周邊居民,確保群眾生命安全;還有的負責搶修受損的水電氣設施,以及深入調查事故原因、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等工作。
根據瀘州市天然氣公司提交的鑒定結果,天然氣管道上的泄氣孔,是由于管道局部的防腐層受到外力破壞,導致腐蝕穿孔。據專家介紹,在一個較短的時間內形成不了這樣一個1厘米左右見方的泄氣孔。也就是說,這個泄氣孔的存在已經有一個相當長的時間 。經專家組對檢測數據進行分析,范圍逐步縮小,一致確認爆炸區內139.3m管線存在泄漏。經現場推斷分析,瀘天化永寧東村宿舍區的污水下水道橫穿通過該區域,是天然氣體竄入夾墻的可疑通道。隨即組織對該下水道與Φ108mm天然氣管線交叉處進行開挖,后發現,Φ108mm管線與污水下水道交叉處(管線在上,污水溝在下)有一個三角形洞與污水溝相通,沿交叉處中心往管線兩側延伸查找,在距排污溝右側1.4m處的管線上發現一橢圓型管孔(其長軸為2cm,短軸為1.2cm)。最終確認天然氣由此泄漏,泄漏的天然氣經街道混凝土下的片面和泥土縫隙擴散到排污溝上方,經三角形洞口竄入排污溝,經過排污溝通過公路,竄入17幢樓負一樓與街面堡坎構成的夾墻內淤積,并與夾縫中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性氣體,經人行通道蓋板縫隙擴散至人行道上,遇不明火種引起爆炸,釀成“5.29”事故。經調查,安富城區丙靈路的天然氣管線早在 1985 年便已架設,按照慣例,其使用壽命一般為 15 - 20 年。在這起事故發生之前,該管線就曾出現過 2 次天然氣泄漏爆炸事故,幸運的是未造成人員傷亡。期間,部分管線進行過更換,但不幸的是,發生 “5・29” 事故的這一段管線卻未能及時更換。隨著時間的推移,管道老化加劇,密封性變差,天然氣逐漸泄漏,在遇到明火或其他激發條件后,最終引發了這場慘烈的爆炸。
瀘州市政府第15次常委會將事故定性為“公共安全責任事故”。根據國務委員華建敏最近對的批示精神,當年6月10日下午,瀘州市市長肖天任主持召開市政府第15次常委會,明確將納溪“5·29”爆炸事故定性為“典型的公共安全責任事故”,并通過市監察局提出的對納溪“5·29”事故相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。13名相關責任人中,瀘州市天然氣公司安富管理所副所長杜保具,該所搶修、維修班班長史勝軍,因涉嫌構成重大安全事故責任罪,已雙雙被刑事拘留立案調查。
這起事故為城市燃氣安全管理敲響了沉重的警鐘。它提醒著相關部門和企業,務必高度重視燃氣設施的維護與更新,建立健全定期巡檢機制,及時發現并排除安全隱患,切不可抱有僥幸心理。同時,也應加強對居民的燃氣安全知識普及教育,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,避免類似悲劇再次上演。